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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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40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的谐波”)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蝉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左昱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左昱昱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左昱昱先生、左晶先生、王世海先生,其中左昱昱先生为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吴应宇先生、潘风明先生、左昱昱先生,其中吴应宇先生为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恳先生、吴应宇先生、左昱昱先生,其中陈恳先生为召集人。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潘风明先生、陈恳先生、左昱昱先生,其中潘风明先生为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应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选举申显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申显峰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左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雨文先生、李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沈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雨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张雨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左晶先生、张雨文先生、李谦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沈燕女士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财务总监的简历

沈燕,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

2012年至2018年 历任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办会计;2018年至今历任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4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