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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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服务新首钢股权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服务基金”)持有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10,470,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5%。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北京服务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29,4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北京服务基金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

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上述减持区间为集中竞价减持区间,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北京服务基金在《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 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如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 份数量的50%,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应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 股份经相应调整后数量的50%。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如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经相应调 整后的价格。

(3)本企业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4)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和减持方式,执行减持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