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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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56,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7号),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92,144股,并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92,368,57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1,267,8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100,68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2018年10月26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05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374%,将于2021年10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2,368,57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100,68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1,267,892股。

2021年9月13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新增的股份(共计475,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92,368,576股变更为归属后的92,843,576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432%变更为1.1374%。

除此之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

1、公司股东中电中金(厦门)智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在2019年4月26日前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除前述锁定期外,本单位通过增资持有的公司1,056,000股股票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18年10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建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杰普特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同意杰普特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总数为1,056,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0月26日。

(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中电中金(厦门)智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中的1,056,000股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报6个月内通过参与发行人增资取得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自其股份完成工商登记之日(2018年10月26日)起36个月。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