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1-071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哈外房征决字[2019]第009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司下属分公司哈药集团中药二厂所有的哈尔滨市道外区建宏街40号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公司将获得补偿款合计72,851,316.88元,预计将增加公司损益6,184万元左右,具体会计处理及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该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部分房屋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1-07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部分房屋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拟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药股份”)下属分公司哈药集团中药二厂(以下简称“中药二厂”)所有的哈尔滨市道外区建宏街40号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进行征收,公司将获得补偿款合计72,851,316.88元,预计将增加公司损益6,184万元左右,具体会计处理及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哈外房征决字[2019]第009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司下属分公司中药二厂所有的哈尔滨市道外区建宏街40号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与房屋征收方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上述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签约各方主体
甲方: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乙方: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二)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的标的房屋坐落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建宏街40号,产别为私产,用途为非住宅,本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495.75平方米。
(三)征收补偿金额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次征收的补偿款及奖励金额合计72,851,316.88元,其中:征收房屋补偿款70,183,147.00元;搬迁补偿费254,872.50元;其他不动产补偿309,912.00元;临时安置补偿款1,784,107.50元;损失补助136,937.88元;提前搬迁奖励12,000.00元;其他补偿款170,340.00元。
(四)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房屋补偿款4,000万元。剩余补偿款待政府相关部门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依据评审结果发放。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的标的房屋为公司非核心资产,已闲置多年,协议的最终履行将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在扣除相关税费后,预计将增加公司损益6,184万元左右,具体会计处理及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