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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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4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孙水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原蓉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艳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所有候选人均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悦律师、刘宁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董事简历

翟茂林,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慧玲,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副主任。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人力资源中心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