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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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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翟慧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存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翟慧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存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0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翟慧兵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翟慧兵先生、余孝民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拟与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自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之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下属公司累计已签署协议但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1,777.92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预计817.92万元(见表1),关联共同投资960万元(见表2),均已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表1:与同一关联方下属公司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表2:与同一关联方关联共同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000万元与上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777.92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7.53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翟慧兵先生、余孝民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朱东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山西示范区长治路345号1幢A座10层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051964854W

7.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管道燃气的销售;燃气输气管网设施的规划、建设、管道施工、维检修;燃气工程施工、设计与工程咨询;燃气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燃气具、燃气材料及配件的销售及安装。

8.主要股东: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50%,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5%,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

(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关联方总资产215,021.98万元,净资产59,694.81万元,营业收入160,073.57万元,净利润520.09万元。

(三)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该关联方控股股东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是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上市公司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我公司控股股东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经营正常,依法存续,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拟向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煤层气,并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供气地点为蓝焰煤层气郑庄工区增压站,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向买方供气,煤层气销售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采暖季与非采暖季价格执行,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天然气(煤层气)政策调整或物价部门价格调整,合同价格随之调整,卖方以价格调整函的方式下发至买方。如遇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结算前双方可另行协商结算价格。合同约定每月25日为结算日,以当月实际气量核对,按月结算,月结月清。合同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煤层气市场开拓,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审阅有关材料,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是公司为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开拓煤层气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经审阅有关材料,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是公司为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开拓煤层气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余春宏 丁宝山 石 悦

2021年10月20日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说明如下:

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行政办公室提供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合理,无违背诚信、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余春宏 丁宝山 石 悦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2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