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姜大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旭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旭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姜大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旭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旭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不存在新租赁准则中规定的情况。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1-03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季长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三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1-03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 5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江桂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 月20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