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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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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6版)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为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1%。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价格,为5.114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121,713.20元。

三、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对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按照《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1-05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下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有3名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3,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1-050)。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1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21,713.2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3,260,400股变更为293,236,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93,260,400元变更为293,236,600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2日-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陈国强

4、联系电话:0851-36780066

5、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1-05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2021年第三次修订)

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2021年第三次修订)修订背景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由于有3名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3,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1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21,713.2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3,260,400股减少至293,236,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93,260,400元减少至293,236,600元。

二、《公司章程》(2021年第三次修订)修订条款对比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第三次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2021年第三次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2021 年第三次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1-05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万洋因实际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万洋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财务总监职务。

万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严谨务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内控管理水平提升、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董事会向万洋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改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郭汉光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国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1年10月21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陈国强简历请见附件。

陈国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陈国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陈国强,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贵州财经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士。2009年2月至2012年7月,任贵州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2012年7月进入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国强长期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管开展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子公司综合管理等上市公司工作,并认真参与公司相关环节日常运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