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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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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8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91号); 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9月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91号)进行了回复,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6月11日、8月5日、8月28日、9月3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目前相关后续工作积极推进中。

2.2021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 100000t/a 差别化氨纶项目二期进入调试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2019年9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