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燕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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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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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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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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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目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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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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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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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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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于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因适用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相关规定,在首次执行日确认使用权资产116,450,417.06元,确认租赁负债116,450,417.06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965 股票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28139 债券简称:祥鑫转债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