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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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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按照《重整计划》要求,公司需择机注入优质资产,该项工作受多方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农业银行账户自2019年12月3日以来被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实施冻结,其中2020年12月2日,公司农业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22,340,426.85元被强制扣划至蓬江法院账户。2021年5月12日,公司农业银行账户已被法院解除冻结(解冻金额27,659,573.15元),账户内剩余资金14,664,071.89元可自由使用,此前被强制扣划的款项22,340,426.85元尚未退回(详见公司临2021-029号公告)。2021年9月1日披露公司收到广东高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明确二审生效判决的执行应结合破产重整计划统筹实施。据此,公司向广东高院执行局提交了《紧急情况说明及加快执行监督程序的申请书》,向蓬江法院提交了《银行存款发还申请书》。目前公司向广东高院申请的执行监督仍在立案审查中,尚未收到执行监督程序相关裁定,暂无法确认该事项可能对业绩造成的最终影响数额(详见公司临2021-047号公告)。

3、2021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1日起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A股股票简称由“ST云维”变更为“云维股份”,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并未因此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将通过开展煤炭、钢制品、铁矿石、铝制品等商品贸易业务保持公司正常运营,整体利润规模有限,且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娟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江萍

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娟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江萍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娟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江萍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