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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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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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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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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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经营情况
2021年1-9月,公司的各项市场开拓工作积极推进,卓有成效,并有效实现了供应链保障。对比上年同期,公司智能电网市场及物联网市场订单均有较大增幅,2021年前三季度收入和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64.49万元,同比增长36.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35.17万元,同比增长116.61%。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3.49万元,同比增长80.82%。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2、 公司研发进展情况
公司作为物联网通信技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SOC芯片设计企业,报告期内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保证了各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成果。
(1)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多年来大规模出货的电力线通信SoC芯片已经内含MCU所具有的成熟技术基础,设计开发并于2021年9月首次推出物联网智能设备MCU芯片LME3280S1。
(2)公司执笔的智慧路灯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GB/T 40779-2021《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应用于城市路灯接入的低压电力线通信协议》于2021年10月11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3、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为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55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1.10%。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占公司员工总数超50%,主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报告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8月25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8.6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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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霞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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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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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霞
(二)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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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或“公司”)董事冯震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中1,380,000股已于2021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董事冯震罡先生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60%。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董事冯震罡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27日,董事冯震罡先生未实施减持。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结合自身资金安排,经综合考虑,董事冯震罡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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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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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冯震罡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冯震罡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结合自身资金安排,经综合考虑,董事冯震罡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