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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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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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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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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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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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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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综合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其他融资渠道等因素,公司未实施首期债券发行事宜,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上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2020年10月,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90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综合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其他融资渠道等因素,公司未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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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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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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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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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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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15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