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1-临059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临066)。2020年11月1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69)。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6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8月13日。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791,7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162%,最高成交价为1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8,600,411.2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4、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8,791,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62%,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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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设本次回购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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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未使用的股份共计89,629,321股,该等股份将用于后续公司择机推出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出现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情形,则已回购股份存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授出或转让的部分,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未在《回购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9,522,895股(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1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38,449,526股的25%,即9,612,381股。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因操作人员对《回购细则》中的相关法规条款理解有误,在2021年3月23日14:30至15:00期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累计成交20万股,成交价格为14.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9.80万元。上述时段回购违反了《回购细则》中第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规定。除上述股份回购委托时间违规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七、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