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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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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最终的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雷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主体,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竞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的靖西市新甲乡原氮肥厂的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其地上所有附着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竞拍、购买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21年9月18日,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1,776,500元的最高应价拍得靖西市新甲乡原氮肥厂的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其地上所有附着物,并取得了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无锡市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按相关规定投入,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相关具体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增资的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雷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孔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雷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孔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1)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中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75,224,426.12元,将其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51,561,101.86元,折现后的金额与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的差额为23,663,324.26元。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8%。

2)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a.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合同租赁期间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c.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李俊斌先生、独立董事杨中硕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雷琦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钦州设立分公司,并依法开展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设立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钦州设立分公司,并依法开展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设立具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2、经营场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1楼103室

3、经营范围:在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相关业务

4、负责人:凌岗

上述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三、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设立分公司,该设立行为有利于其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监事刘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勇发先生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