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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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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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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88,000股;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2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8,8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5元(由原始出资成本即每股7.85元,扣减公司2018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19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20年度分红每股0.3元计算得出)/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6,450,600股减少至415,113,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6,450,600元减少至415,113,8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6,8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6,450,600股减少至415,113,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6,450,600元减少至415,113,800元。

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及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4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9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

公司董事邹勇坚、杨静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1月18日在公司十三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4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8日

至2021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9:30-17:00

2.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ir@chinaxpp.com)或传真方式(0571-28801057)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11月12日17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邹勇坚

电话:0571-28801027 传真: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9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6,450,600股减少至415,113,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6,450,600元减少至415,113,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