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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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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减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及提示性公告

2021-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56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减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津诚豫药”)出具的《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津城豫药的一致行动人为南京东土泰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土泰耀”),一致行动人形成的原因是因为普通合伙人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交易所信息系统查询,东土泰耀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三)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于2021年6月12日披露了《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津诚豫药现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四)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津诚豫药在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10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持有的贵公司股份4,912,200股,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2)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股份减持低至5%以下。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辅仁

股票代码:6007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4(TG第374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45号红桥职大18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辅仁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辅仁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产权控制关系

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津诚豫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导致其所持有股份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目的为其资金需求。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减持辅仁药业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49,469,734股辅仁药业股票,占辅仁药业总股本的7.8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31,357,832股辅仁药业股票,占辅仁药业总股本的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津诚豫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天津市津诚豫药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天津津诚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庄挺

日期:2021年10月28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