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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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51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9日、11月1日、1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案。目前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

●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修正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可能会为负值(具体数据以修正后的年度报告为准),届时公司股票将在以前年度报告修正版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前述相关主体书面回复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9日、11月1日、1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营业收入为21,631.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53.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799.67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2021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原财富-成长434期-中天能源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2,62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诚森集团,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诚森集团将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新的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诚森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付小铜先生。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剩余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150,279.47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132,899.65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公司涉及诉讼的违规担保案件共计17件,一审均已判决。

(二)因债务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三)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案。如因前述立案事项导致公司需调整会计报表,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不能进行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优先股、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公司对以前年度报告进行修正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条规定,修正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可能会为负值(具体数据以修正后的年度报告为准),届时公司股票将在以前年度报告修正版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将上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如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将在停牌2个月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进行改正,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五)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799.67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的相关规定,如果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以前年度报告修正版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52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25号,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到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述确认,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预计不晚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53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改选董事及监事

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改选董事及监事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84号,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到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述确认,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改选董事及监事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2021-137),预计不晚于2021年11月2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事项有所变动,需公司董事会及中介机构重新出具相关意见,因此,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问询函的回复,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