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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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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后)

202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公告编号:2021-081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2.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康桥万豪酒店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499号上海康桥万豪酒店会议室6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若干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第1、2、4、5、7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6、7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登载于2021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3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中议案4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予以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558号)

3.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其他事项

1.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于登记入场时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813 5000

传真号码:021-5813 6000

电子邮箱:angela.geng@bairun.net

联系人:耿涛

通讯地址: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558号

邮政编码:201319

3.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5.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8

2.投票简称:百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表决结果三栏内除“√”、“×”外,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公告编号:2021-083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1)。经核查,发现原通知公告文本中的“三、提案编码”及“附件1:授权委托书”有误,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三、提案编码

更正前:

更正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谦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