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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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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直销平台开展机构客户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和直销柜台,下同)开展针对机构客户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1年11月3日(含)起,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活动内容及适用基金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时间内,机构投资者(含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申购本公司现行及后续管理的所有公募基金(除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外)时,申购费率按照原申购费率(针对非养老金客户)/原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针对养老金客户)的10%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2、机构投资者(不含养老金客户)办理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02,以下简称“东方红领先精选”)的申购业务时,申购费率按照原申购费率的10%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养老金客户办理东方红领先精选的申购业务时,申购费率按照2020年7月16日发布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柜台面向养老金客户开展费率优惠的公告》中约定的费率执行。

3、费率优惠活动时间内,机构投资者(含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办理本公司现行及后续管理的所有公募基金的转换业务(是否开通转换业务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时,申购补差费率按照原申购补差费率的10%执行,如原申购补差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补差费固定费用的10%执行。对于通过直销平台申购且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计算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时,原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按照“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申购费计算。

4、如在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开始前相关基金已执行与本次活动相同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则费率优惠活动保持不变。

三、重要提示

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一定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参加本次优惠活动的上述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2.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相关网址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网址:http://www.dfham.com

(2)客服电话:400920080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