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12日起,增加泰信财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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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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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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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他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