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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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64名激励对象中,有1人当选职工监事、59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6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限条件的人员为1804人。
3、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
对于按照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的条件:以2019年为基准年度,在2020至2022年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成就情况:经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0.25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29.23%。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激励对象上年度考核C档及以上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100%;考核D档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60%,其余40%公司回购注销;考核E档解除限售0%,公司100%回购注销”。
成就情况: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前述1,804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C档及C档以上。
综上所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有1,804名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地解除限售条件。
除本公告中“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所列情形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55,0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341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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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认为相关激励对象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3、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公司拟实施的本次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9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二十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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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证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iflytek.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 编:230088;
传 真:0551-6533180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常晓明
联系电话:0551-6789223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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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
附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