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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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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1一06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为99万元,审计服务内容包括:(1)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本公司及集团合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国资部门要求出具的报告;(3)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报告;(4)本公司(含纳入本公司内控实施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同意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 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1年 11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1一06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此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锦棋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雁秋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9万元,与2020年度一致,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的情况。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1-07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 11月 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 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1年11月13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以上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6一6M层(51073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11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为99万元,与2020年度一致,审计服务内容包括:(1)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本公司及集团合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国资部门要求出具的报告;(3)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报告;(4)本公司(含纳入本公司内控实施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费用及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 骞、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

2021年11月13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的情况。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 骞、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