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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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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就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以直接投资北交所股票,也可以通过投资北交所企业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间接投资北交所股票。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三、本公司在投资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基金资产投资北交所股票,会面临北交所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退市风险

1、北交所实行差异化退市安排,符合条件的退至创新层、基础层继续交易,与转板制度形成上下联动。有重大违法的公司直接退市;

2、因触及交易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北交所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因触及财务类、规范类及重大违法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且首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二)业绩波动相关风险

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多处于成长期,规模可能偏小,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由于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因此可能存在企业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况。

(三)市场风险

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 ± 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外,为促进盘中价格收敛,增强价格连续性,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 ± 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市场表现不佳时,市场风险将更为显著。

(四)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投资门槛较高,北交所的投资者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整体流动性可能相对较弱。此外,北交所股票网下发行时,获配账户存在被随机抽中设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可能,基金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五)估值风险

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北交所上市企业,投资者需关注难估值的风险。北交所上市企业多聚焦行业细分领域,业绩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六)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交所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导致基金投资运作产生相应调整变化。

(七)表决权差异化风险

北交所允许上市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根据此项安排,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出现北交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将按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股份转换自相关情形发生时生效,并可能与相关股份转换登记时点存在差异。

(八)上市交易差异化风险

1、北交所股票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股价波动风险。

2、北交所股票交易具有盘中临时停牌情形,设有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投资者应当关注与此相关的风险。

基金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可以分享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因北交所风险而造成的基金财产损失。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全面了解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