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10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1%的公告(更新后)
公司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及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电子”)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告知函,江西鑫盛于2021年11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56%;本次减持后,江西鑫盛仍持有公司股份9,900.0986万股,占截至2021年11月4日公司总股本1,062,823,316股的9.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江西鑫盛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自前次披露后,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国际”)于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1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45.357万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51%。
江西鑫盛于2021年11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56%;
截至本公告日,江西鑫盛和金冠国际累计减持比例达公司总股本1%。
鉴于金冠国际已不持有公司股份,江西鑫盛、金冠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于11月3日已签署《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各方签署〈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二、江西鑫盛及金冠国际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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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截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063,156,203股,截至2021年11月4日公司总股本为1,062,823,316股。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10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韩盛龙与公司董事、总裁曾吉勇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按约定的方式和条件,在依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创电子全部股份对公司行使相关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4日收盘,实际控制人韩盛龙及一致行动人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董事、总裁曾吉勇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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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韩盛龙、曾吉勇分别为江西鑫盛的第一、第二大股东,江西鑫盛持有联创电子99,000,986股,为联创电子控股股东。
二、《一致行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5日,韩盛龙与曾吉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甲方为韩盛龙,乙方为曾吉勇,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乙方将对联创电子相关重大事项充分沟通协商,先行统一意见,如果双方意见不同,以甲方意见为准,再按确认的一致意见通过双方直接、间接持股对联创电子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影响协议双方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资本公积金等转增的股本、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的返还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
2、甲、乙双方保持一致行动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层保持稳定。
2、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105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电子”)于2021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和《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一致行动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年吉融”)持有联创电子2股股份,应计入江西鑫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原公告未将万年吉融持有的2股合并计入江西鑫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联创电子的股份总数,需对相关披露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具体如下:
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1%的公告》的更正
更正前:
二、江西鑫盛及金冠国际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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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二、江西鑫盛及金冠国际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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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的更正
更正前: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4日收盘,实际控制人韩盛龙及一致行动人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董事、总裁曾吉勇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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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韩盛龙、曾吉勇分别为江西鑫盛的第一、第二大股东,江西鑫盛持有联创电子99,000,986股,为联创电子控股股东。
更正后: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4日收盘,实际控制人韩盛龙及一致行动人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董事、总裁曾吉勇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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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韩盛龙、曾吉勇分别为江西鑫盛的第一、第二大股东,江西鑫盛持有联创电子99,000,986股,为联创电子控股股东。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公告全文附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