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1月15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8万元,其中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9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22层1.2.3区
(5)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6)人员信息:2020年合伙人数量为16人,2020年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03人,2020年从业人员数量为179人。
(7)业务资质: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由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50030002),2020 年进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否
(9)历史沿革:1985年6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成立,隶属于重庆市审计局;1999年7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改制成立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务所成立以来,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积极拓展业务,目前事务所所业务遍及全国和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2021年在全国9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综合评价排名49位,曾荣获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全国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等众多荣誉称号。
转制后的事务所已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委员,能够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各类审计服务。
(10)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总收入7,098.8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7,095.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元,审计公司家数为1,00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0家,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情况:徐举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5月至今在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18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多家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罗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0年1月至今在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21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并购重组等方面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张世平,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 2 月至今在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 22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审计项目的质控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公司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所有符合要求的潜在单位均可参与比选,各报价人依据服务内容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经济部分采取均价最优原则进行打分,选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8万元,其中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审议决定:提请公司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确定审计费用合计为68万元,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评审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一中选候选人,评审公正客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经竞争性比选方式选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质,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符合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本次聘请审计机构定价公允,有效地控制了公司管理成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聘请审计机构事宜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情请见2021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1-048)。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
(六)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定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中列明的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题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提示:议案1.00为特别议案,按《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1.00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2.00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6日和1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046、2021-048、2021-049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19日下午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16日一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5、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810A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畅、吴 静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15
7、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14”,投票简称为“开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