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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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1-061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7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万东医疗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

依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1-062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7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依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一、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及其合法性承诺如下:

1、本公司用于认购万东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万东医疗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接受万东医疗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万东医疗或其他股东受到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就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减持情况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六个月内减持计划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自万东医疗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董事会召开日(即2021年7月5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含当日),不存在减持万东医疗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不会减持万东医疗股份,也不存在减持万东医疗股份的计划。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万东医疗所有,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