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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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1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1月5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4日止,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止2021年11月1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

3、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1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板集团”)持有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47,66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9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老板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1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老板集团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15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老板集团实际减持1,328,8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0,077,374股。上述减持及持股比例均以非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16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11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加上前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公司同意对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57206158J

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法定代表人:赖国贵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零柒万柒仟叁佰柒拾肆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池销售;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