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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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选举王兰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经公司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二项提案《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提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30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9

2.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王兰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兰玉,男,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王兰玉曾于2018年2月至2020年4月期间任本公司总经理,于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期间任本公司董事。王兰玉自离任后未买卖过本公司股票,现持有公司股票190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谢海深、邓建军、耿立唐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1年12月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7)。

三、备查文件

1. 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经营需要,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三、备查文件

1、四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