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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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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202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2021年第2次会议、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韩歆毅先生、周志峰先生、祖国明先生、张杰先生、孟路先生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胡晓明先生、卢信群先生、屠剑威先生、黄浩先生、魏新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人员的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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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00份(含利息折份额)。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含利息折份额)。

4、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人的认购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