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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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1-06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妙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王妙云、胡先红、黄中伟、付锋、李燕波、方忠、陈爱文、谢路国、龚健、杨海林、杨晓军、邹海波、李湘波、霍国良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见表一,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见表二。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智、徐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表二 岳阳兴长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021年11月19日

监事:杨晓军 股东代表: 李斌 股东代表: 赖晓波 见证律师:许智 徐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