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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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1-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越成长”)持有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175,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2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新越成长计划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11月23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4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截至2021年11月19日,新越成长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99,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新越成长于2021年11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1,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越成长持有公司7,575,5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7%。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实施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7,575,5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8.25%降低至6.27%。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越成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新越成长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189,9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并于2021年11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实施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等安排。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