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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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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9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7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微信的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分别为李向春、王润生、郝广利、申晨、刘京津、蒋永,独立董事张刚、虞世全、王新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鑫锐恒”或“目标公司”)及其股东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欣信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崇欣信达将其持有的鑫锐恒10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完成以后由本公司对鑫锐恒进行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鑫锐恒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计划以鑫锐恒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

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总投资预计20亿元人民币 (其中固定资产预计投资12亿元,流动资金预计8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德阿工业园区,项目用地预计300亩。项目分期实施,总建设周期预计4年,计划一期建设年产2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预计自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鑫锐恒于2021年9月13日同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了《8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投资协议书》,正在进行环评、能评、稳评、安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等项目前期工作,待上述手续完成后,办理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1月20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9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14:30 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15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11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9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同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的《8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9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0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

1、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的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动力汽车、储能等领域。新能源动力汽车、储能是未来发展趋势,但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导致上述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进而影响磷酸铁锂产品的市场需求,本项目存在产业政策和市场风险。

2、行政审批风险

虽然鑫锐恒锂能已与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环评、消防、能评、安全生产、土地出让等行政审批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运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期,随着磷酸铁锂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同行业公司纷纷启动扩产计划。 同时,较多化工企业亦跨界入局磷酸铁锂行业。随着行业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 磷酸铁锂市场的竞争将随之加剧。公司虽然掌握相关产品的生产技术,并依托上海大学对产品技术进行研究,积极创新和提升,也同时引进、消化和吸收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但随着未来产品需求方对产品品质和工艺要求的提升或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新能源动力电池产品类型发生重大技术迭代,如公司不能持续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已对本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际生产后,可能因市场维护与开拓不力、下游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正极材料供应商市场竞争恶化等原因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低于预期,新增产能存在难以及时消化的风险。

3、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项目的产品磷酸铁锂受行业周期性供需波动影响,将面临原材料供给和价格波动及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从而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收入和利润。

(三)财务风险

1、筹资风险

本项目的总投资规模预计为2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资金水平,后期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提前做好资金安排,避免出现资金不足的风险,但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信贷政策的变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短期资金不足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 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预期收益为结合目前市场情况所形成的预估数,不代表最终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进展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投资金额以及实施进度调整、项目收入、利润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鑫锐恒”或“目标公司”)及其股东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欣信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崇欣信达将其持有的鑫锐恒10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完成后由本公司对鑫锐恒进行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鑫锐恒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计划以鑫锐恒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

2、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先期开展投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立项、环评、能评、安评、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鑫锐恒的股东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1、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19号6栋1单元11楼9号

2、法定代表人:陆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9Y1EG4K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21年7月14日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贸易经纪;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销售代理;软件开发;电线、电缆经营;金属结构销售;电池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暨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暨投资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6A05J95L

3、成立时间:2021年8月25日

4、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陆静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鑫锐恒10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人民币0元。

2021年11月1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0元的价格收购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鑫锐恒10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股权收购完成后由本公司对鑫锐恒进行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鑫锐恒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鑫锐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崇欣信达及目标公司保证:

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目标公司有权机构必要的前置审批;崇欣信达不存在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质押、冻结及其他情形;崇欣信达及目标公司充分、完整地向本公司披露了目标公司真实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盈利状况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信息,向本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存在任何虚假;崇欣信达及目标公司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

(四)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目标公司鑫锐恒为本年度新设立公司,截止2021年10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60,427.00元,负债总额1,300,000.00元,应收款项总额1,000,000.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39,573.00元,营业收入0.00元,营业利润-39,573.00元,净利润-39,573.0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9,573.0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五)目标公司的评估情况(不适用,目标公司未经评估)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鑫锐恒已于2021年9月13日同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了《8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内投资、建设8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以及配套设施。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丙方):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 交易前提

1、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目标公司有权机构必要的前置审批。

2、甲方、乙方均已履行完毕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审批流程。

3、甲方及目标公司充分、完整地向乙方披露了目标公司真实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盈利状况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信息,向乙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存在任何虚假。

4、甲方不存在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质押、冻结及其他情形。

5、过渡期内,目标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事件。

6、甲方及目标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

7、若甲方及目标公司存在任何违反上述条款的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二 股权转让

1、目标股权

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达成后,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目标公司应当于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股东名册。

第三 过渡期安排及承诺

1、过渡期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及目标公司应确保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不会发生下列情况:

(1)改变和调整其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既有的经营方针和政策,对现有业务作出实质性变更,或者开展任何现有业务(现有业务范围以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之外的业务,或者中止或终止现有主要业务;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认购股权或者设定其他可转换为股权的权利,或者授予或同意授予任何收购或认购目标股权的权利;

(3)进行利润分配或其他财产分配,或者通过分配利润或其他财产分配的决议;

(4)进行重要管理人员的调整、修改公司章程(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之目的修改的除外);

(5)就任何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争议的和解,或提起诉讼或仲裁。

2、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未经乙方同意处置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或在其上设置担保,也没有发生或承担任何未经乙方同意的债务或担保。如因上述情况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在过渡期的期间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乙方享有,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亏损或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乙方承担。

4、目标公司于过渡期所发生的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资产减少或灭失致使与目标公司财务账簿记载的资产清单中资产的数量、价值减少的,由甲方将资产损失费支付至目标公司。

第四 股权交割

1、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就原章程内容进行修订并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任命等事宜,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毕备案登记手续,各方应积极配合。

2、甲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且先决条件达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修订公司章程等)。如未能按期完成的,甲方及目标公司应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变更期限。

3、目标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盖章的记载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情况的登记信息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4、目标公司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及目标公司解除本协议。

第五 保证及承诺

1、各方一致保证及承诺,各方具有签署本协议,及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的签订不违反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提供给其他方的信息和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虚假,没有为误导而故意省略部分关键事实。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3、各方一致同意,在办理股权变更相关手续的过程中,甲方、丙方将尽最大努力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保证股权变更相关手续尽快完成。

4、甲方及目标公司保证,未体现在目标公司财务报表中或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披露的公司债务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目标公司承担了上述债务和责任,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向目标公司进行补偿或按乙方所持有股权比例向乙方进行赔偿。

第六 税收及有关费用

1、除各方另有约定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每方应承担各自与本协议有关的费用,包括因谈判和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发生的费用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除各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之外,无论本协议所述交易是否完成,因本协议所述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所发生的所有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第七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存在虚假陈述、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

2、本协议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违约方承担因违约给其它股东或目标公司造成的维权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专家论证费、鉴定费等费用。

第八 终止或解除

1、如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三个月内,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仍未达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因本协议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且违约方未能在守约方催告纠正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有效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五、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德阿工业园区

3.建设实施单位: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以及配套设施

5.项目投资预算:预计20亿元人民币 (其中固定资产预计投资12亿元,流动资金预计8亿元)

6.项目用地面积:300亩

7.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分期实施,总建设周期预计4年。一期计划建设年产2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生产线,一期建设预计自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8.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9.项目投资进度及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鑫锐恒已于2021年9月13日同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了《8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投资协议书》,正在进行环评、能评、稳评、安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等项目前期工作,待上述手续完成后,办理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交易定价依据及其他安排的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值为参考依据,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人员安排等事项。目前交易各方尚未完成交易标的股权变更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收购完成后,该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 “羊绒业务+实业投资”双主业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从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为切入点进入新能源行业,实施了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项目的投资、生产及运营,2021年8月份公司切入新能源下游应用端市场,开展新能源应用所涉的二轮及三轮电动车更换电池业务,以扩宽、协同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目前已具备年产4200吨磷酸铁锂生产能力且生产销售运行情况良好,拟择机扩大磷酸铁锂的生产以及销售规模。公司高度关注目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尤其是在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的8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相关布局。此项收购契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可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原料资源进行深加工,发挥区位及政策优势,通过建设高品质富锂材料生产基地,可以更好的发挥出产业链的优势,从根本上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加快本公司的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1、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的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动力汽车、储能等领域。新能源动力汽车、储能是未来发展趋势,但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导致上述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进而影响磷酸铁锂产品的市场需求,本项目存在产业政策和市场风险。

2、行政审批风险

虽然鑫锐恒锂能已与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环评、消防、能评、安全生产、土地出让等行政审批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运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期,随着磷酸铁锂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同行业公司纷纷启动扩产计划。 同时,较多化工企业亦跨界入局磷酸铁锂行业。随着行业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 磷酸铁锂市场的竞争将随之加剧。公司虽然掌握相关产品的生产技术,并依托上海大学对产品技术进行研究,积极创新和提升,也同时引进、消化和吸收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但随着未来产品需求方对产品品质和工艺要求的提升或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新能源动力电池产品类型发生重大技术迭代,如公司不能持续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已对本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际生产后,可能因市场维护与开拓不力、下游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正极材料供应商市场竞争恶化等原因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低于预期,新增产能存在难以及时消化的风险。

3、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项目的产品磷酸铁锂受行业周期性供需波动影响,将面临原材料供给和价格波动及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从而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收入和利润。

(三)财务风险

1、筹资风险

本项目的总投资规模预计为2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资金水平,后期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提前做好资金安排,避免出现资金不足的风险,但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信贷政策的变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短期资金不足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 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预期收益为结合目前市场情况所形成的预估数,不代表最终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进展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投资金额以及实施进度调整、项目收入、利润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同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的《8万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投资协议书》;

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9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设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表决事项

1、审议《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当天披露在上述媒体的所有文件。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A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1年12月8日14:15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参会股东预登记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至17:00; 2021年12月8日9:00至12:00

3、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8日13:00-14:15;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15楼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002

联系电话: 0951-5969328

传真: 0951-5969368转615

联系人:徐金叶 李丹奇

七、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2

2、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