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1081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4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以及“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5,859.0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4)。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108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4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以及“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5,859.0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3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23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7,830.1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7,6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
上述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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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分别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等11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理顺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公司投资效益最大化,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大族激光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1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兴业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5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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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11月15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5.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截至2021年11月15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并全部归还。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累计向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38,854.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859.0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2.11%。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和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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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不断升级进步,市场上公司需要的零部件品质持续提升,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同期,购置设备价格也有所下降。公司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投资,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的降低了设备支出及实施费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约7,083.66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以及“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也没有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核与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以及“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以及“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关于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码:202108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6日下午14:30-17: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12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
6、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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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88 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大会电子信箱:bsd@hanslaser.com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胡志毅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8
2、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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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
1. 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 若对“议案 100”表示“同意”、“反对”、“弃权”,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如“议案 1.00”等)均表示相同意见。
3. 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出现“议案 100”与相关具体议案(如“议案 1.00”等)表决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以“议案 100”的表决意见为准。
4.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5.《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