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武保福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13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武保福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武保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武保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对公司股东武保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武保福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截至2021年8月13日,减持时间过半,武保福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60,000股,减持后武保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23,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武保福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1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刘清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刘清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刘清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对公司股东刘清洋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2021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刘清洋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截至2021年8月13日,减持时间过半,刘清洋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560,000股,减持后刘清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2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刘清洋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1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李小拴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李小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李小拴减持股份的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对公司股东李小拴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李小拴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截至2021年8月13日,减持时间过半,李小拴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560,000股,减持后李小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2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李小拴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王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对公司股东王虹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2021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截至2021年8月20日,减持时间过半,股东王虹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王虹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3、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