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1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119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并进行部分产能搬迁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12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118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

解除质押及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王学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88,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0%,其中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3,890,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3.04%,占公司总股本的4.61%。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8,451,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4,487,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53.80%,占公司总股本的24.73%。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王学勇先生于2021年11月16日将其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4,579,2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王学勇先生于2021年11月18日将其持有的合计3,69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1、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8,451,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7%,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4,48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3.80%,占公司总股本的24.7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120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21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并进行部分产能搬迁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12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121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

并进行部分产能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2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最终取得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洲新春”、“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四川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新制冷”)因为公司战略发展以及业务经营的需要,拟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将大部分生产设备搬迁至新设公司,新设公司成立后将承接长新制冷大部分的产能与业务。

(二)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并进行部分产能搬迁的议案。

(三)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二)经营范围:空调热管理系统管路件、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三)注册资本:2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五里梁工业园凯越路1号

(五)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六)股东结构:长新制冷100%持股

(七)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蒋明夫;总经理:潘国军;董事会成员:蒋明夫、郭健、宋超江、潘国军、陈晔;监事:黄林。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战略发展以及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长新制冷拟在绵阳市游仙区新设公司,并将长新制冷部分生产设备搬迁至新设公司,本次新设公司成立后,将承接长新制冷大部分的产能与业务。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依托当地政府的支持,发挥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四、本次投资设立公司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最终取得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122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18日、11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目前风电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属于风电行业上游,在风电站的总造价中所占比重较低,与风电下游业务的业绩增长节奏不一定同步,公司前三季度风电滚子实现营收4266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42%,目前业务体量较小。

● 上半年公司新能源汽车轴承实现的业务收入约为2800万元,占公司轴承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5%,新能源汽车安全件、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实现的业务收入大概分别为380万元、2000万元,占同类汽车业务的比例分别约为10%、20%~30%,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目前业务占比较小。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18日、11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峰先生、俞越蕾女士函证得知,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价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18日、11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

(2)在风电业务方向,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风电滚子,公司生产的风电滚子目前主要使用在风电变桨轴承、风电主轴轴承、风电齿轮箱轴承上,公司前三季度风电滚子实现营收4266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42%,公司风电领域产品目前业务体量较小,风电滚子在风电行业属于上游,在风电站的总造价中所占比重较低,与风电下游业务的业绩增长节奏不一定同步。

(3)公司的汽车轴承产品、汽车气体发生器安全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上均有应用,公司新能源汽车板块目前业务占比较小。上半年新能源汽车轴承产品营业收入大概为2800万元,占公司轴承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5%;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安全件、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汽车空调管路组件)实现的业务收入大概分别为380万元、2000万元,占同类汽车业务的比例分别约为10%、20%~30%。

(4)《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