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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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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孙淑营、张绿、林积奖、杨新发、汪新民、何询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认为张战先生、郭采平女士、李莉刚先生、张信先生、岳章标先生、林海晖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张战、郭采平、李莉刚、张信、岳章标、林海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详见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21年11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认为汪新民先生、杨新发先生、王艳梅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汪新民、杨新发、王艳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详见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21年11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15:00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1月23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推荐和审核,认为邬玉生先生、耿鹏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邬玉生、耿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详见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战先生、郭采平女士、李莉刚先生、张信先生、岳章标先生、林海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汪新民先生、杨新发先生、王艳梅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新民先生、杨新发先生、王艳梅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9名董事(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淑营女士、张绿女士、林积奖先生在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询先生在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上述四位董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战先生简历如下:

张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华东理工大学制药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制药高级工程师,具有25年生物医药领域研究和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94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技术员、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

曾主持完成国家“863”重大专项任务;在全球率先研制出SARS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主持完成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新产品的开发上市工作;带头建成光明区首个深圳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全力主持建设卫光生命科学园,将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一流生命科学园;累计在各类专业技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15篇,申报并获得发明专利10项。曾荣获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深圳卓越工程师、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光明区鸿鹄人才、光明新区杰出人才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张战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采平女士简历如下:

郭采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南财大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生物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兼任卫光生命科学园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检定室副主任、质保部副部长兼质量检定科科长、药物研发中心副主任、药物研发中心主任、研发总监、副总经理。

郭采平从事生物制品质量和研发工作20多年,先后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国家及省市科技项目近20个,在国内外一流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9篇,申请中国发明专利10多件,国际PCT3件,获得深圳市宝安区劳模、深圳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被评为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光明区鸿鹄人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郭采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莉刚先生简历如下:

李莉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5月至2019年1月历任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历任国药集团动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莉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信先生简历如下:

张信,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注册执业药师,SAIF金融EMBA,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卫光投资总经理。于1985年7月至2000年4月曾就职卫生部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历任麻疹疫苗室主任(正科级),卫生部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技术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级),2000年4月加入本公司;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深圳市政府津贴;现受聘广东省药学会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张信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岳章标先生简历如下:

岳章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毕业于海军工程大学,工科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中国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之前在解放军工作,2008年起,先后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北京久银基金风控总监,湖南津杉基金风控总监,现任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岳章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海晖先生简历如下:

林海晖,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厦门鼓浪屿人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化学工程系-工学和IBBME生物材料与生物医药工程院-材料学双料博士,并曾任美国星铂联颜料制造公司全球首席技术官(CTO),美国迈图高新材料集团(Fortune 500)全球战略技术部总监(GTL)与并购部副总监。林海晖是国际知名的材料学专家,加拿大总督奖章获得者,2001年瑞士乔诺法青年研究奖获得者,2004年与2005年日本DIC科技银奖获得者,拥有20余项美国专利及40余项中国专利。

林海晖于2014年回国创业,2016年8月,领衔的新型复合导电颗粒项目成功入选深圳市孔雀团队。2017年1月,获得中组部“国家特聘专家”荣誉称号。2017年,被认定为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和光明新区鸿鹄人才精英A类人才。2017年底,被评选为深圳市年度创新创业人物。2018年获选深圳市人才公园星光柱首批人物。2020年获选深圳商报改革开放40年代表性人物。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林海晖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汪新民先生简历如下:

汪新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宝安台商协会常年财税顾问、深圳宝安工商联常年财税顾问。2019年1月4日当选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汪新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新发先生简历如下:

杨新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湖南国光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注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9年1月4日当选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杨新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艳梅女士简历如下:

王艳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博士学位,工程师,现任广东省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副总、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及协会执行秘书长、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所长。

王艳梅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研究规划、政策制定、成果转化及服务12年,先后完成深圳市级和区级生物医药产业研究报告30多项,各种建言献策上百条,第七届深圳市人大代表,南山区第七届、第八届人大常委,市决咨委粤港澳大湾区专家,南山领航人才。有14年独立董事经历,做过四个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能够很好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王艳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邬玉生先生、耿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监事会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邬玉生先生简历如下:

邬玉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纪委书记。2013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深圳市光明新区审计中心工程审计一部部长,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历任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历任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邬玉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耿鹏先生简历如下:

耿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历任贵州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党总支委员、综合管理部经理、机关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兼施承县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8年5月至今先后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9年1月4日当选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耿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9日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卫光生命科学园项目(二期)立项的议案》;

3、《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4.01提名张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提名郭采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提名李莉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提名张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提名岳章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提名林海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5.01提名汪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提名杨新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提名王艳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6.01提名邬玉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提名耿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1、议案4、议案5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上述议案4、议案5、议案6均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应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5-27400826。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证券投资部。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人:魏利军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联系传真:0755-27400826

联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证券投资部。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5、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6、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0”,投票简称为“卫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纪要,此次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同意选举吴恩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吴恩应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吴恩应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吴恩应先生简历如下:

吴恩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战略运营部副经理,兼任卫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员、研发项目负责人、诊断试剂研究室负责人、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等。

吴恩应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和和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工作,曾先后主要参与或主持完成国家、省、市科技项目3个,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2篇,申请中国发明专利5项,是深圳市医疗器械/机电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深圳市生物医药项目评审专家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吴恩应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