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董事、总经理李国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及营销总监职务。辞职后,李国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国权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国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国权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发挥专业所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生产技术的创新、产品研发体系的建立、营销变革等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其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云海先生、季嵘鹏先生、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采取了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高云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季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离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新聘任高管人员简历:
高云海,男,1966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镇江市豆制品厂厂长,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援建新疆兵团四师,任兵团伊力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营销总监。
季嵘鹏,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镇江恒顺酱醋厂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镇江恒顺商场副总经理,公司罐装车间主任、新品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公司总助兼任山西恒顺老陈醋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镇江恒欣科技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现场项目总指挥。
束锋,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保障部经理、采供部经理、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营销总监、营运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通过市场化招聘的方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决定聘任张冰女士为公司营销总监,聘任陈胜东先生为公司营运总监。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张冰,女,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河北科技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现任公司营销总监。历任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重点客户主任、城市经理,亨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区销售经理、区域销售经理,李锦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资深销售经理,好记食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全国销售总监。
陈胜东,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浙江大学电机及其控制专业,电机工程师中级职称,江苏电机工程学会会员,现任公司营运总监。历任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主管,ITT南京(美资)采购经理,苏州滨特尔水处理有限公司(美资)采购经理/主管,科倍隆(南京)机构有限公司(德资)采购部经理,常州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中德合资)首席运营官(COO)。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及离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离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人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聘任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副总经理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一致同意聘任高云海先生、季嵘鹏先生、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1、因个人原因,李国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及营销总监等相关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国权先生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签字:
徐经长 毛 健 史丽萍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