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5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已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出具的批复意见,仪电集团原则同意飞乐音响以每股价格16.32元,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向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产”)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鑫股份”)63,674,473股股票,占华鑫股份已发行总股本的6%,总价款为1,039,167,399.36元。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0日和2021年11月18日发布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和《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公开征集结果及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飞乐音响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3,674,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或“本次股份转让”)。在本次公开征集期内(即2021年10月26日至2021 年11月8日),飞乐音响收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国盛资产提交的申请材料,经飞乐音响组织的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确认国盛资产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条件,飞乐音响已于2021年11月16日与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飞乐音响的《关于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对协议转让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6%股份批复的告知函》,飞乐音响已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仪电集团出具的《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向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华鑫股份6%股份的批复》(沪仪集〔2021〕184号),仪电集团原则同意飞乐音响以每股价格16.32元,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向国盛资产协议转让华鑫股份63,674,473股股票,占华鑫股份已发行总股本的6%,总价款为1,039,167,399.36元。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