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1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239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李汉国先生主持会议。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8名,代表股份数量为1,514,729,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9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77,765,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4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6,964,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4%;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5名,代表股份数量为47,503,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5%。

公司董事林峰、程凡贵、刘道君、黄新建先生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雷萌先生和杨爱林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决议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4,579,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52,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25%;反对1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雷萌先生及杨爱林先生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240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8日及2021年11月24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3)。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相关工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238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持有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779,677,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8%,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正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19,640,13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9.47%,占公司总股本的19.69%。

●截至2021年11月24日,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51,255,672股,占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78.60%,占公司总股本的39.77%。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正邦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正邦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正邦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7,6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11%,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0万元。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8,285,5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07%,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对应融资余额为105,817.50万元;江西永联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66,008,0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3.96%,占公司总股本的5.28%,对应融资余额为139,117.50万元。

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未来一年内无质押股份到期。

共青城邦友投资有限公司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74%,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无融资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及共青城邦友投资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3、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