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52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1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长江资管乐享半年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融-融景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嘉实资本-粤湾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委托理财期限:181天、1年、3个月、每周可预约赎回、每周可预约赎回
●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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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分别为已上市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资料已按要求披露于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委托理财受托方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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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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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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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收益合计数与单项数据加总数如有不符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