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6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发出。2021年11月26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姚毅先生已向董事会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补选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6,179.01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21-062号)。
关联董事何福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实施关停退出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
按照《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发﹝2021﹞13 号)等文件要求,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公司有序开展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并积极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决定对部分资产及库存物资进行处置,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127,313,035.26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会议同意上述资产处置事宜,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规定办理相关资产处置具体事宜。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申请关停退出的进展公告》(临2021-063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有效践行公司 “十四五”(2021-2025)战略发展规划,全力推进公司新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会议决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二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第二项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6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对相关关联方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为295,660.94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临2021-011号)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20号)。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预计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年度预计额度。
(二)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6,179.01万元,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而产生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上,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针对目前电力市场出台的相关政策,通过协商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而产生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系统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在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上,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针对目前电力市场出台的相关政策,双方通过协商方式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届时与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方售电的2项预计增加交易额度36,179.01万元。
1、因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能源”)向公司购电需求及购电价格较年度预算增加,现拟增加关联售电预计金额27,024.31万元。
2、因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实业”)向公司购电价格较年度预算增加,现拟增加关联售电预计金额9,154.70万元。
综上,由于上述业务在年初预计时存在不确定性或不可预见性,导致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预计额度事项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涪陵能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涪陵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福俊
注册资本:101,309.44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电、火电、热电等电源开发销售及送出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区域性直供电网投资建设管理;煤资源、煤化工等相关产业投资及管理;供水、供热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铜铝产业及其深加工投资建设运营;石化、燃气产业投资建设及管理;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建设管理;与上述产业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筑安装;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非许可经营的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9幢。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合并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涪陵能源总资产441,585.41万元,净资产194,578.0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7,502.04万元,净利润15,247.96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2、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颜中述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国丰实业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福强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涪陵能源、重庆盛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运;火力、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铝液、铝锭;研发、生产、销售:铝制品、新型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铝结构件;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金属)、氧化铝、碳素制品、石油焦、五金交电,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丰实业总资产107,499.85万元,净资产78,340.5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5,327.42万元,净利润578.21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涪陵能源和国丰实业售电,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上,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针对目前电力市场出台的相关政策,通过协商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或延迟支付货款的情形。根据公司对关联方了解,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6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申请关停退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企业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锰业”或“乙方”)申请关停退出工作进展情况:
1、目前公司已完成对重庆锰业资产的清理工作,决定对部分资产及库存物资等进行处置。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127,313,035.26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2021年11月26日,重庆锰业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秀山经信委”或“甲方”)签订了《秀山县电解金属锰企业主动退出关闭奖补协议书》(以下简称《奖补协议书》),预计奖补金额为6,000万元。
● 风险提示:
1、按照《奖补协议书》要求,该笔奖补资金需要在完成相关退出关闭工作并验收合格且扣除涉及职工个人权益资金等费用后才可拨付,公司目前尚无法确认该笔奖补资金具体金额及拨付时间。
2、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重庆市秀山县政府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奖补办法的通知》(秀山府发〔2021〕73号)及《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转型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秀山府发〔2021〕74号)。公司下属控股企业重庆锰业列为电解锰加工企业拟淘汰退出对象,须于2021年底实施关停。
2021年9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关停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申请关停下属控股企业重庆锰业,按照政策要求履行退出程序,并申请政府相关奖补政策。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拟申请关停退出的公告》(临2021-048号)。
按照《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目前公司正有序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并积极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资产及库存物资的处置
(一)基本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公司完成了对重庆锰业资产的清理工作,决定对部分资产及库存物资进行处置,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127,313,035.26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处置的资产情况
1、报废处置情况
公司此次进行报废处置的资产原值253,190,851.87万元,累计折旧132,372,729.13元,资产净值120,818,122.74元。资产报废处置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985,397.83元。
2、其他情况
公司在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重庆锰业相关资产时,重庆锰业报废资产评估增值20,946,023.94元,截至2021年10月31日已分摊公允价值7,064,115.32元,剩余价值13,881,908.62元需转入本年损益,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27,637.43元。
综上,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127,313,035.26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实施关停退出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本次资产处置事宜,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规定办理相关资产处置具体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资产处置事宜是公司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的必要举措,是公司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本次资产处置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损失,但属于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重庆锰业未来转型发展。
(2)本次资产处置事宜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资产处置事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重庆锰业部分资产处置事宜。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实施关停退出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
(1)本次资产处置事宜是公司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的必要举措,是公司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本次资产处置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损失,但属于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重庆锰业未来转型发展。
(2)本次资产处置事宜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经营状况,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财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资产处置事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重庆锰业部分资产处置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重庆锰业部分资产进行处置是公司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的必要举措,是公司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本次资产处置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损失,但属于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重庆锰业未来转型发展。
二、签订《奖补协议书》
(一)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相关政策,重庆锰业已主动提交退出申请,可申请享受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2021年11月26日,重庆锰业与秀山经信委签订了《奖补协议书》。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退出关闭时间
乙方已在2021年11月30日前主动停产并自愿申请关闭企业退出生产,现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退出关闭事宜,并向甲方申请按照奖补政策验收。
2、退出关闭标准
(1)停止电解金属锰生产性供电、供水;
(2)拆除整流变压器、压滤机、电解车间阴阳极板、化合车间机电设备;
(3)全面清理处置厂区遗留固危废物、遗留废水、废液及残留危化品等物料;
(4)制定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3、奖励政策
(1)定额奖补政策
乙方设计产能3万吨/年,奖补标准1,500万元/万吨,小计4,500万元。
(2)激励奖补政策
激励奖补条件及标准:一是乙方在2021年11月30日前自愿提交退出关闭申请书并按时停产的,按300万元/万吨激励奖补。二是乙方积极做好职工安置,主动缴纳欠税、费,且退出关闭期间企业安全、环保、信访稳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按200万元/万吨激励奖补。
以上(1)、(2)项共计奖补资金预计6,000万元。
(3)奖补资金兑现时间
以上奖补金额于乙方完成关停退出验收工作合格后,甲方在30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账户。
(4)转型扶持政策
对主动申请退出关闭的电解金属锰企业,在转型期内给予转型发展扶持。
4、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a.负责对退出关闭电解锰企业督促指导,有权在乙方落实主动退出关停企业相关事宜期间提出建议。
b.对照标准组织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
c.对验收合格的,及时按照协议支付乙方奖补资金。
d.经甲方催促乙方完成拆除生产用电、用水等相关事宜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未履行的,甲方有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奖补资金中予以扣除。
e.若乙方主动关停企业期间未能按照本协议完成奖补验收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奖补资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f.按照奖补要求,涉及支付职工个人相关权益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应付奖补资金中予以扣除并直接支付给职工。
g.依据法律法规甲方应配合第三方合法机构对应付奖补资金进行处理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
(2)乙方权利和义务
a.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承诺时间内严格按照退出关闭标准完成关闭退出。
b.乙方负责妥善安置职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c.乙方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税、费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置并承担责任。
d.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落实甲方提出的建议,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做好退出关闭期间的安全、环保、信访稳定工作。
e.按时拆除整流变压器、压滤机、电解车间阴阳极板及化合车间机电设备。
f.乙方在获得本协议的奖补资金后不得再就其关停等相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否则应当全部退还奖补资金。
5、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两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生效。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按照公司内控制度规定,本次签订《奖补协议书》已履行相关审签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秀山经信委签订《奖补协议书》是公司积极应对重庆锰业关停事宜的关键举措,能够有效减少重庆锰业关停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全面完成退出关闭事宜后申请按照《奖补协议书》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申领奖补资金。
三、风险提示
1、按照《奖补协议书》要求,该笔奖补资金需要在完成相关退出关闭工作并验收合格且扣除涉及职工个人权益资金等费用后才可拨付,公司目前尚无法确认该笔奖补资金具体金额及拨付时间。
2、公司将根据重庆锰业关停退出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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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发出。2021年11月26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主持,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6,179.01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21-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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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实施关停退出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
按照《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发﹝2021﹞13 号)等文件要求,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公司有序开展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并积极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决定对部分资产及库存物资进行处置,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共计-127,313,035.26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申请关停退出的进展公告》(临2021-063号)。
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1)本次资产处置事宜是公司开展重庆锰业关停退出工作的必要举措,是公司争取政府奖补资金和转型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本次资产处置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损失,但属于非经常性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重庆锰业未来转型发展。
(2)本次资产处置事宜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经营状况,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财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资产处置事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重庆锰业部分资产处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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