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将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50%、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30%、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100%、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作质押。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决策权限管理制度》,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在董事长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监事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原监事何彩霞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原监事何彩霞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375 股股份,未超过其公司总股本0.0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监事何彩霞女士持有公司149,5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且未实施上述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何彩霞女士出具的《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何彩霞女士决定终止执行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及终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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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监事何彩霞女士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至今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同时,鉴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何彩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何彩霞女士所做的承诺:“本人在担任监事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何彩霞女士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何彩霞女士上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何彩霞女士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何彩霞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何彩霞女士出具的《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