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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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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7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以实施相关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8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德”)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6.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作为募投项目“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主体,即公司通过向陕西科德借款的方式,进行电主轴的产业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陕西科德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1月26日与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信息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10900426210123,截止2021年11月26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二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熙颖、孙鹏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4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本协议一式拾份,各方各持贰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9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经审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6.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以及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决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公司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即通过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借款的方式,在银川市金凤区工业园金丰路96号2号进行电主轴的产业化建设。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陕西科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陕西科德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到期续借、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上述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借款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借款合同等文件,并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决定一次或分期拨付相关资金;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和后续管理工作。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虎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园区12号楼1层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数控系统、五轴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的销售和研发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三)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经审议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提供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是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陕西科德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提供无息借款用以实施相关募投项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提供借款用以实施相关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提供借款用以实施相关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