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85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10月14日,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布《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公司控股股东计划自2021年10月14日起三个月内(窗口期顺延)完成,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2,000万元,但不超过5,0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4,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621,090.44元(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彪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彪持有公司股份53,407,264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33.4133%。(注: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8,938,300股增加至159,838,300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充满信心,预测公司未来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2,000万元,但不超过5,000万元,增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彪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2021年10月14日起三个月内(窗口期顺延)完成;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彪先生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截至2021年10月27日,李志彪先生增持公司股份104,719股,增持金额为5,281,773.54元(不含税费)。
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6日,李志彪先生增持公司股份79,745股,增持金额为4,339,316.90元(不含税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增持资金使用安排和对市场行情判断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增持计划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到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李志彪先生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彪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彪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彪先生承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增持的股票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86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发行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银理财创鑫财富牛3号公募人民币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5月26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或“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自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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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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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同业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2.国债、央票、企业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债、可交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债券型基金等标准化债权资产;
3.债权融资计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同业借款、收益凭证等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4.股票、权益类或混合类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资产;
5.投资范围为上述资产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计划;
6.如存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的其他品种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调整,管理人在履行本产品销售文件规定的适当程序后,有权调整以上品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在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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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自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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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