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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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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8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1年11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已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司农友好沟通后,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92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审计业务由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司农已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司农友好沟通后,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桑东雪,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及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司农对公司2020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原因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司农友好沟通后,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本次更换审计机构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更换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审计事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9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1年11月26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已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司农友好沟通后,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相关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1-09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3日

至2021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21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89和2021-09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指南

联系电话:0754-85311688 传真:0754-85116988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