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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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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1-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8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王绍鹏、司海滨、原董事兼总经理周传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绍鹏先生、司海滨先生及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周传良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万方集团计划在2021年4月3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8%);公司副总经理王绍鹏先生计划在2021年4月29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公司副总经理司海滨先生计划在2021年4月29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周传良先生计划在2021年4月29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至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监事马东洋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前已减持完毕,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2021年11月25日和26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绍鹏先生、司海滨先生、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周传良先生和万方集团减持计划分别期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周传良先生在减持期内未减持股票。

2、公司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说明:万方集团在减持期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7,900,000股,通过约定购回方式减持9,300,000股。约定购回方式减持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7月13日,周传良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周传良先生所持全部股份已于申报离任后的2个交易日内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了股份锁定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董事长代为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万方集团及王绍鹏、司海滨、周传良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万方集团及王绍鹏、司海滨、周传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万方集团及王绍鹏、司海滨、周传良先生此次减持股份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4、万方集团及王绍鹏、司海滨、周传良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期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