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刘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的考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三、备查文件
1、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777.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222.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9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验,于2021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D1027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8,222.59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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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41,502.19万元,全部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106,897.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