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9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事项紧急,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冼树忠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董事王晓先、苗应建、陈本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柴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终止股权赠与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本次资产受赠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9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事项紧急,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由材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终止股权赠与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本次资产受赠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资产受赠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终止股权赠与协议〉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受赠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大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木控股”)签署了《关于天津捷盛东辉保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赠与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赠与协议》),大木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天津捷盛东辉保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盛东辉”)22%股权无偿赠与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二、终止本次赠与事项的原因
自上述各方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后,公司积极与赠与方大木控股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鉴于赠与事项的安排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综合考虑本次赠与事项对公司各方面的影响,为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降低相关不确定性风险,经审慎研究,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股权赠与协议》,终止本次赠与事项。
三、终止本次股权赠与协议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终止股权赠与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大木控股于同日签署了《终止股权赠与协议》。本次终止股权赠与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终止股权赠与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股权赠与协议》已成立,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股权赠与协议》尚未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未生效履行,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赠与协议》于2021年11月26日解除。2、《股权赠与协议》解除后,双方不再就《股权赠与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双方就《股权赠与协议》的解除,互不承担责任。3、协议经双方完成签署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终止本次股权赠与事项的影响
本次大木控股拟向公司赠与股权资产,系无偿赠与。《股权赠与协议》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未生效履行。《股权赠与协议》解除后,相关赠与事项终止,各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资产受赠事项的终止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有关公司拟受赠关联方佛山大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天津捷盛东辉保鲜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资产的事项,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同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0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鉴于赠与事项的安排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综合考虑本次赠与事项对公司各方面的影响,为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降低相关不确定性风险,经审慎研究,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股权赠与协议》,终止本次赠与事项。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本次资产受赠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因本次股权赠与事项已终止,公司不再继续推进本次赠与相关事宜,现对《关注函》部分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一、天津捷盛东辉保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盛东辉”)的主营业务为大型气调冷库设备生产、销售和安装,你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照明设备。请结合捷盛东辉和你公司的主营业务,说明受赠资产是否与你公司现有业务存在协同效应,并说明后续你公司参与捷盛东辉生产经营等重大决策的具体方式,你公司是否将驻派董事或任命高级管理人员。
回复:
捷盛东辉成立于2011年,致力于冷链保鲜领域的研发与产业化经营,其主营业务为大型气调冷库设备生产、销售和安装,拥有多项发明专利,与百强央企、大型物流集团合作,已完成新疆红旗坡集团三万吨苹果智能化保鲜项目、新疆伊犁农牧万吨红提葡萄保鲜产业化项目等业内标杆项目。
大木控股表示,捷盛东辉在后续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对于紫外线消杀设备、自动化设备均有一定需求。
公司经营业务包括紫外线杀菌灯、自动化生产设备、LED照明等,本次股权资产赠与终止后,公司仍将积极与捷盛东辉洽谈业务方面的合作,向捷盛东辉提供紫外线消杀产品和相关自动化设备等,以提高公司营业收入。
二、大木控股系你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的配偶陈敏及其子柴华二人共同持有100%股权的公司。根据近期公告,截至2021年11月17日,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你公司1.33亿股,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其中被质押1.03亿股),其持有股份近期多次因质押事项被券商进行违约处置,柴国生本人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义务等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结合前述股权质押等事项说明柴国生、陈敏和柴华等人的财务状况,说明大木控股是否具备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的履约能力。
回复:
大木控股系陈敏、柴华二人合计持有10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大木控股就捷盛东辉22%的股权受让与转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因本次赠与事项已终止,大木控股与转让方之间的股权交易行为和债权债务关系,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的不利影响。
三、根据你公司2021年三季报,你公司2021年9月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548.15万元,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93.03万元,且2021年已经连续三个季度亏损。请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本次高估值资产捐赠规避因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
公司当前仍面临着银行贷款规模较高、财务成本高的经营困难,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以致公司2021年9月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公司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大木控股为支持公司发展,改善公司资产状况,提升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自愿将其持有的捷盛东辉22%股权无偿赠与给公司,不附带任何条件。公司作为受赠方,在无需支付任何款项和承担义务的前提下获赠资产,不存在刻意规避因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