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首次全面整合修订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部门规章以下层级规则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数量压缩60%
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首次全面整合修订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部门规章以下层级规则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数量压缩60%
整合后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主要呈现出三方面特点:
一是体系化繁为简;
二是内容更为规范合理;
三是数量显著减少。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朱绍勇
根据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发布的消息,证监会会同沪深证券交易所开展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整合工作。证监会现行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部门规章以下层级规则、沪深交易所现行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自律监管规则,将归并整合为182件,数量压缩60%。
这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首次全面整合修订。证监会称,此次修订是为了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易懂、管用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提升市场规则的友好度,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证监会昨日就此次整合所涉及的27件证监会层面的规范性文件(合并后制定规则6件、修改17件、废止4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已初步建立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自律规则在内的一整套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证监会表示,整体来看,现行法规涉及领域广泛、数量众多,上市公司监管各方面工作都实现了“有法可依”,法制供给取得阶段性成果。与此同时,优化规则体系、完善规则内容、精简规则数量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据悉,本次整合范围为上市公司监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以下层级的监管法规。整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把握“搭好体系框架,避免内容大改”的原则,聚焦构建科学简明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内容在整合后将继续适用。
根据证监会官网消息,本次规则整合的具体内容包括:合并监管事项相同但分散于各处的规则,并修改过时、重复、矛盾之处,形成统一、明确的专项规则;修改现行规则中与实践不相适应、与新发布规则或上位法存在冲突的规定,并统一规范文字表述;归纳总结实践中已经普遍认同的做法,并形成规则;废止前期出台的暂时性规定、阶段性安排,以及与现行规则矛盾的规则;对于修订不久或使用效果良好的部分规则,本次不修改内容,仅做编号等处理,便于市场查找使用。
此次整合后,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主要呈现出三方面特点:
一是体系化繁为简。业务分类包括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监管职责等四大类;在层次上,证监会层面构建基础规则、监管指引、规则适用意见等3个层次,交易所层面构建自律监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自律监管指南等3个层次,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实现有效衔接。
二是内容更为规范合理。此次整合在“避免实体内容大修大改”的前提下,优化了上下位规则的关系,尽量“找平”沪深交易所规则的章节体例并维持两所规则内容上的合理差异,技术上合并同一事项规则、修改废止不符合实践或存在矛盾的规则,统一文字表述和格式体例。
三是数量显著减少。整合后证监会规则共有94件,沪深交易所共有规则88件,规则体系更为简明、清晰、友好。